行政审批事项 — 牡丹江市交通局
Skip to content
2008年10月11日                           
You are here: Home » 办事指南 »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

  一、审批2

  1、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本市投资)

  依据:《黑龙江省公路条例(1999年省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条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

  程序:公路工程造价站负责公路工程造价责任人员受理(市交通局委托)→实地考察→站长审核→主管公路副局长审批→回复

  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予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规定:收取定额编制费、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0.17%计,其中劳动定额测定费0.05%,定额编制费为0.08%,定额管理费为0.04%

  受理责任人:公路工程造价站负责公路工程造价责任人员

  2、地方公路网化建设项目施工(开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73

  条件:施工单位资质、资金证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程序:计划统计科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科员受理→计划科长审核→主管公路副局长审批→回复

  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受理责任人:计划统计科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科员

 

来源: 牡丹江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06-12-12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交通厅 维护单位 牡丹江市交通局

ICP备案编号 黑ICP备06007207号
载入所耗时间:4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