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涨至0.035元 牡部分班车调票价 —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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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涨至0.035 牡部分班车调票价

425,我省道路班车客运(不含农村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每人公里0.02元提高到0.035元。目前,我市运输管理部门已完成核定工作。630,我市辖区符合条件的500多辆营运车将陆续实行新票价。

据介绍,目前在全市辖区营运的线路有670多条,其中农村客车班车(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400多条因享受燃油补贴,不在此次调整之列。其他200多条线路,涉及500多辆客运班车均需重新核定票价。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的紧急通知,我市物价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班车票价进行了核定,票价调整幅度大约在1元至4元之间。预计到630,我市辖区内符合规定的营运客车将全部核定完成,并报送物价部门审批,陆续实行新的票价。乘客如有疑问,可到市物价局或市运管处咨询、投诉。

 

来源: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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