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殡仪馆新址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筹资建设牡丹江市殡仪馆新址道路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殡仪馆新址道路项目。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第一殡仪馆至301国道。
估算总投资:2515.1746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起点于牡丹江市第一殡仪馆公交站点处,沿原水泥混凝土道路右侧帮宽,经鹏生钙业有限公司、拟利用现牡绥铁路路基、福长油脂厂,在牡绥高铁DK363+931处下穿,终点至国道301辅道,全长
建设工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2011年7月—2011年10月,建设周期4个月。二期:2014年5月—2015年9月,建设周期16个月。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平安街46号
邮编:157003
联系人:张传义;电话:13766601841;
电子邮箱:6111933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邮编:150056
联系人:孙宝魁;电话:13936329340;
电子邮箱:sbk670310 @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详细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2、建设项目规划的符合性;
3、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应采取的防治措施;
4、你对建设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请在10日内与工程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
发布时间:201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