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 牡丹江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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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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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交通局概况

  牡丹江市交通局是全市公路交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管理牡丹江市及所辖 6 个县(市)公路交通工作。现辖公路管理处、道路运输管理处、公路收费管理处、牡宁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公路勘察设计院、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站、交通职工中专学校和镜泊湖交通职工疗养院 8 个直属单位,市直系统共有职工 900 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方针、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综合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调控。协调与铁路、民航等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作。
(四)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道路客、货、出租车运输、水上运输、汽车、摩托车维修、汽车配件和搬运装卸、托运包装及空车配货等运输服务业、以及出入国境汽车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城镇经营性客货车停车站、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组织、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及其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负责指导全市地方道路网络化建设以及公路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负责全市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工作。
(七)负责贯彻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市交通行业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八)负责政府间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的路政、运政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人才教育、培训、交流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交通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来源: 牡丹江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06-11-16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交通厅 维护单位 牡丹江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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